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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推介集

http://www.sina.net 2005年12月30日 14:03 新浪产权

  河北省飞龙集团公司整体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本转让项目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报名登记时间:2005年12月7日至2005年1月2日。

  联系人:于晓冬 岳士侠 联系电话:87875743 13513375999

  

河北省飞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公告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河北省飞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飞龙公司”)是省农业开发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800万元。飞龙集团是以肉鸡育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国有农业生产企业,其核心企业家禽育种公司已经于2000年完成改制工作,目前集团公司无实体性生产经营业务。

  企业经营部门设有:飞龙雄州公司、飞龙平山公司、飞龙怀来公司等控股公司。其中雄州公司在执行破产手续,平山公司被债权人出租使用,怀来公司未运营。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飞龙集团公司账面资产总额224.59万元,负债总额1020.23万元,所有者权益-795.64万元。最近三年飞龙集团基本未开展经营业务,年度经营和效益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02年、2003年和2004年情况分别是:

  销售收入(万元)120、0、0

  实现利润(万元)-26.6、-37、-21

  飞龙集团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资产总额224.59万元(无土地及房产),负债1029.79万元,所有者权益-805.5万元。

  三、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飞龙集团全部资本为国有资本,资本结构属单一国有产权,本次产权转让为公司整体国有产权。

  四、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以冀农开办[2004]112号《关于同意筹备设立石家庄飞龙饲料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飞龙集团进行改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了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出具了[2005]第27号审核意见书。省飞龙集团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已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飞龙集团实施整体改制,飞龙集团全部国有产权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交易。

  五、转让底价

  鉴于飞龙集团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为-805.5万元,按零值确定国有产权转让底价。

  六、债权债务处理

  飞龙集团改制成新企业前(工商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由改制后新企业承继,债务总额为1029.79万元,无金融债务。

  七、转让条件

  1、飞龙集团改制成新企业前(工商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由改制后新企业承继;受让方负责具体债务的承继。

  2、改制后新企业接收原飞龙集团留用2名职工,并与之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合同期限签订到法定退休年龄。

  3、改制后的新企业负责3名退休人员的管理,并负责按期支付这些人员的预留费用,不得动用预留费用用于企业经营。

  4、改制前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新公司必须无条件履行。

  5、飞龙集团转借给原飞龙家禽育种公司的财政借款,回收后必须如数归还省财政。

  6、受让方经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50万元。

  六、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1、转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相关履历的材料;

  4、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企业同意收购河北省飞龙集团公司国有产权的决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认同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省产权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本转让项目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确定转让方式。

  报名登记时间:2005年12月7日至2005年1月2日。

  联系人: 张 鸥 岳士侠 联系电话:87888513 13513375999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其所属企业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的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基本情况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是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直厅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2万元。主营打字复印,兼营零活印刷、文化用品及印刷用耗材的销售。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现有职工3人。

  二、改制行为批准情况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核准(冀国资函[2005]115号)。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代会通过,并报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备案[2005]第14号)。

  三、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财务状况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05年6月30日。清产核资结果为:资产总额829234.51元,负债总额823752.34元,净资产5482.17元。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6月30日。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820908.73元,负债总额823752.34元,净资产-2843.61元。

  四、转让底价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的国有产权转让底价确定为0元。

  五、受让条件

  (一)非国有控股单位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受让;

  (二)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改制成立新企业前(企业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新企业承接;

  (三)全部转让价款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5日内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新企业须接纳原企业的3名职工,并安排工作岗位,与其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五)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后交纳保证金为1万元。

  六、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一)转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二)《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三)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相关履历的材料;

  (四)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企业同意收购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印刷厂国有产权的决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五)认同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整体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本转让项目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报名登记时间:2005年12月7日至2005年1月2日。

  联系人: 于晓冬 岳士侠 联系电话:87875743 13513375999

  

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一、基本情况

  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注册资本225万元、拥有全资子公司1个,即河北省华源工程安全研究评价中心,注册资本10万元。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08人。

  二、主要经营范围

  工程咨询、设计、安全评价、工程总承包及环境工程设计等。

  三、财务资产状况

  截止2004年11月30日,帐面资产总额511.1万元,负债总额1277.38万元,所有者权益-766.28万元。资产评估基准日2004年11月30日,经省政府国有资产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1830.18万元,负债总额1250.38元,净资产579.80万元。将计入企业负债中的职工安置费用513.55万元(拖欠工资219.68万元、养老保险139.48万元、失业保险9.55万元、独生子女费7.96万元、医药费11.78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4万元、劳模津贴0.40万元和其他拖欠费用24.46万元)调出后,实际净资产为1093.35万元。

  我公司确定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1101.69万元。转让价款由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回,用于支付职工的各项安置费用。

  四、受让条件

  1、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改制成立新企业前(企业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继。

  2、鉴于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管理层明确表明不参与受让本企业国有产权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企业发展、稳定职工队伍,受让方应保证受让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国有产权后,在与企业职工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吸纳自愿入股的原企业职工共同组建新公司。

  3、新企业接收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93名职工,并安排工作岗位,与他们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定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四险一金。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合同期限签订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制定分配政策时充分考虑勘察设计行业特点,劳动报酬不低于工程设计服务行业平均水平。

  4、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2004年12月1日至改制成立新企业前(企业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日)经审计后的国有资产净增加额,由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回;国有资产净减少额由受让方承担。

  5、离退休职工移交社区管理前,新企业负责管理6名离休人员、107名退休人员、1名退职人员和1名职工遗属,按备付金管理方案支付离退休人员预留费用。如因预留费用不足或国家、省新政策调整的新增部分,由改制后新企业承担。

  6、新企业负责解决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房产置换纠纷问题和金冠苑小区职工住宅楼房产证过户问题。

  7、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不能作为受让方。

  8、自然人作为受让方的,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省国资委冀国资字[2005]80号《关于企业内部退养职工受让本企业国有产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

  9、受让方须提供受让资金资信证明。

  10、新企业负责支付已计入企业负债中的调离人员相关费用38.72万元(拖欠调离人员工资35.27万元、药费1.63万元,调离人员代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0.95万元、住房公积金0.87万元)。

  11、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5日内,一次性以现金付清全部转让价款11016930.53元。

  12、受让方经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200万元。

  五、职工安置费用支付

  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改制安置各类人员223人,职工安置总费用为1101.69万元。其中:经济补偿金318.22万元,一次性安置费86.08万元,提前退休职工预留费用18.84万元,职工遗属预留费用2.27万元,离退休人员预留费用156.44万元,拖欠职工各种费用519.84万元。

  以上职工安置费用由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国有产权转让价款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安置费用及拖欠职工费用均由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各项预留费用支付给新企业,新企业工会设置备付金进行管理。

  六、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1、转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相关履历的材料;

  4、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企业同意收购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国有产权的决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认同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本转让项目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情况确定转让方式: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受让的,采取拍卖或投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报名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3日至2006年1月20日。

  联系人: 于晓冬 岳士侠 联系电话: 87875743 13513375999

  

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产权转让公告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亚力,工商登记机关为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住所地为石家庄市师范南街168号,经营范围为主营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肆级资质),兼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自有房屋租赁、土地开发整理。

  本次产权转让涉及职工4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固定工30人(男职工20人、女职工10人),合同制职工18人。无离退休人员。

  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设河北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金100万元。

  二、企业的资产状况及产权情况

  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评估基准日2005年7月31日。经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价值:2171.4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75.58万元),负债评估价值:4253.9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2082.49万元。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资本为国有资本,资本结构属单一国有产权,本次产权转让为公司整体国有产权。

  三、改制行为的批准情况

  2005年9月21日,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制方案》进行讨论,并以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职代会会议决议,同意按改制方案对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9月22日以冀国土资办字[2005]74号文批复同意企业的改制方案,改制基准日确定为2005年7月31日。

  2005年10月,经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2005]第19号),核准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安置费用总额为1407467.73元。

  2005年12月16日,《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已经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核准(冀国资函[2005]137号),同意改制企业公开挂牌出让。

  四、转让底价的确定

  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评估净资产价值:-2082.49万元。经河北省国资委批准,按照净资产零值,承债式转让的方式确定国有产权转让底价,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五、债权债务处理

  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成新企业前(工商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由改制后新企业承继。其中,金融债务情况如下:

  经清产核资确认的金融债务总额为25494698.28元,涉及的金融机构包括:石家庄市商业银行14245000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9149698.28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2100000元。

  六、受让条件

  受让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产权的非国有控股单位或者自然人须接受如下条件:

  (一)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成立新企业前(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新企业承继;受让方负责落实金融债务证明。

  (二)受让方为企业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受让方应为房地产经营企业,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

  2、具有三级以上的房地产经营资质等级;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不得存在违法违纪不良纪录。良好的经营业绩包括:具有省、市消费者协会授予的消费者信得过企业荣誉、所开发的商业及住宅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所经营管理的物业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4、2004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担任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不少于五年的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个人商业信用,没有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4、不得违反《公司法》有关公司董事、经理任职的限制性规定。

  (四)、改制后新企业全部承接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营管理的物业范围,保证物业管理各项指标达到原有水平。

  (五)改制后新企业为自愿在改制后新企业就业的31名职工安排工作岗位,与他们签定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职工,合同期限签订到法定退休年龄。新企业负责管理3名内退职工,负责内退职工预留费用的按期支付。如因国家、省新政策调整造成的预留费用不足部分,由新企业承担。

  (六)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新企业设立日前(企业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日)经审计并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后的国有资产净增加额用于弥补企业净负债,国有资产净减少额由改制后新企业负担。

  (七)报名经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30万元。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单位(个人)应当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意向受让方有权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或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必要时,可以与登记的意向受让方洽谈,或对其进行实地考察。

  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5、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协商,确定产权交易的具体方式。若采取招投标转让时,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投标人,不再另行向社会公告。

  八、提示:

  1、意向受让方应保证报名身份、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丧失受让资格。

  2、受让条件由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意向受让方可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会晤等方式进行详细的了解。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资料

  (一)转让条件所要求具备的资料。

  (二)受让意向登记表。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履历应详实并不得隐瞒或遗漏)。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履历(履历应详实并不得隐瞒或遗漏)。

  (三)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时,应提供证明企业基本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企业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出资情况,企业前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其他合法证明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规模等状况的证明文件。

  (四)意向受让方应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报名日前资金信用证明及金融债务证明。

  (五)意向受让方认同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六)报名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的解释权归出让方。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进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本转让项目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情况确定转让方式: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受让的,采取拍卖或投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报名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18日。

  联系人: 于晓冬 岳士侠 联系电话: 87875743 13513375999

  

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转让公告

  一、基本情况

  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是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

  二、财务状况

  以2004年12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经省政府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71682904.83元,负债总额:28741586.74万元,净资产:42941318.09元;以2005年6月30日为土地评估基准日,1宗国有作价出资土地(面积合计155569平方米)的评估总价值为21350289.56元。以上两相合计,轧辊公司改制拟处置的资产总额为93033194.39元,负债总额为28741586.74元,国有净资产为64291607.65元。

  三、决策审批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冀国资字[2005]574号《关于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批准了其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并要求其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四、转让标的及转让底价

  转让标的为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国有产权,经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并报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为66953539.85元。其中:

  1、净资产评估值64291607.65元;

  2、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规定,轧辊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奖金结余1074848.31元,职工教育经费398548.04元和应付福利费1188535.85元,合计2661932.20元,作为国有权益处理。

  五、 转让条件

  1、非国有控股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受让;

  2、受让方须整体受让轧辊公司全部国有产权;

  3、受让方应具备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报名受让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受让资金的银行证明文件;

  4、受让方必须承接轧辊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5、转让价款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付清。

  6、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1000万元。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一、《受让意向登记表》;

  二、企业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三、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四、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4、企业经营发展思路、战略规划;

  五、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六、企业同意收购唐山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

  七、企业须提供不少于7000万支付能力资信证明,银行信用评级。

  八、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九、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个人简历,不少于7000万支付能力的个人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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