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省产权市场现状
根据200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统计,全省国有企业3741户,资产总额1262亿元,负债总额850亿元,其中国有净资产存量412亿元,利润总额为-1亿元。其中总资产在亿元以上的仅170户左右,占总数的4.5%。在产业分布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分布数分别为198户、1160户、2244户。其中,贵阳市国有企业649户,总资产292.7亿元,总负债222.5亿元,国有净资产总量70.2亿元。由于存在多个管理部门,统计标准、口径不统一,数据不够准确,不具有权威性。
在市场建设方面,贵阳市政府投入了2000万元建立起了产权交易市场所要求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和各类配套服务机构。
在政策法规方面,除贵阳市2003年底以政府令(124号)出台《贵阳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外,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的实施细则。
由于缺乏全省统一市场、交易机构和强制性进场交易法规,我省国有企业产(股)权交易进场交易量微乎其微,大多数采取一对一的协议转让,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低,进场交易、规范运作意识淡薄,出资人和企业经营者对产权交易缺乏基本认识,“公开、公平、公正”高度透明的市场形成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和社会认识环境。
目前,产权市场建设的严重滞后严重制约着我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二、关于我省产权市场的未来展望
关于如何建设我省产权市场,笔者认为首要的问题首先应该解决我省产权市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问题,其次才是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也就是发展方向与战略实施的关系。
在统一和规范地方市场的基础上,组建全国产权大市场,是全国产权市场发展至今的大趋势,国家国资委已明确提出规范建设京、津、沪三大市场,从而形成统一全国产权大市场体系。但就目前而言,在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标准未确定前,各省的国有企业产权不可能全部集中到三大市场交易,而各地民营资本的蓬勃并购与融资需求更非三大市场所能容纳,因此,作为专注服务于所在地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满足各类所有制主体投融资需求,起到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存量资源(特别是资金)配置和外向型引资功能的各地方产权机构,以其鲜明的本地化特色具有三大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李融融主任也明确表示要在规范京、津、沪三大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的产权市场体系。因此,全国各地在建立全国性多层次产权市场的框架内,都明确了本地产权市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
1、非公开的权益性资本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公开的权益性资本市场是指我国目前上交所、深交所经营的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市场,它主要是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进行开放性股票交易的证券化资本市场。而非公开的权益性资本市场主要是企业依托企业产权、股权、资产等形态进行融资和产权、股权、资产交易的非证券化资本市场。目前国内上海、北京、天津等地的产权市场定位属于这一类。今后它将是面向全国或跨省区服务的一级产权市场。
2、地方性市场化招商引资服务平台和集约化的重组并购市场。它是以投资银行专业化服务体系为特征的二级产权市场,除具有产权市场的一般性特征和功能外,还应该具有投资、融资、托管、孵化、企业市场价值评估等投资银行功能,是一级产权市场的强有力支撑,它主要专注服务于所在地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满足各类所有制主体投融资需求,起到存量资源(特别是资金)配置、增量资本的补充和外向型引资功能的集约化重组并购市场,是我国目前发展潜力巨大和发展前景良好的地方性产权市场,而且也是下一步各地区之间竞争最为激烈、交易较为活跃的区域性产权市场。目前国内广州、青岛、江苏、河南、贵阳、成都、武汉、大连、沈阳、合肥、重庆、新疆、甘肃、云南、内蒙古、湖南、山东、山西、浙江、杭州、宁波、义乌等主要以企业法人形式出现的30多家产权市场大体上属于这一类。
3、阶段性的国有企业重组并购市场。它是专注于本地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的公开信息服务平台和承担政府赋予的部分管理职能的产权交易鉴证机构。它主要以事业法人形式出现,其最主要特征是随着国企改制、重组的阶段性任务完成之后,或自生自灭,或转制改造重新定位。目前国内以深圳、珠海、湖北、黑龙江、长春、江西、河北、陕西、西安等地为代表的200多家大大小小的产权交易机构基本上都属这一类。深圳产权交易中心过去的辉煌和如今交易量急剧萎缩、长时间无业务可做甚至难以维系生存的尴尬局面,充分说明了这类市场的阶段性特征。
综上所述,我省产权市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应该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国有资产总量和存量较小的基本特点,本着有利于我省产权市场的近期培育和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进行通盘考虑。因此笔者认为,我省产权市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应明确为“专注服务于我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满足各类所有制主体投融资需求,起到为存量资源(特别是资金)配置、增量资本的补充和外向型引资功能的集约化重组并购市场”。
三、关于我省产权市场建设的建议
(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产权交易市场。
1、“统一”。在总结其他省市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易市场发育不足、存量资产相对较少的情况,对省内产权交易机构分布进行统一部署,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资源”的原则,打破地区、行业限制,尽可能只建立一家中心产权交易机构,其余地区相应建立办事处或联络处的方式来延伸触角,这样可使资源更集中、信息更畅通、竞价更充分、监督更有效。同时,可以达到统一产权交易相关法规制度、进场交易标准、统一资源的目的,使产权交易更顺畅、更规范、更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优化作用,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
2、“开放”。为避免“闭门造车”和“近亲繁殖”式的产权交易,广泛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及理念,促进我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3、“竞争”。主动把我省产权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放在全国范围的竞争和合作框架内进行,集中建设全省统一产权交易大市场,完善集中竞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拓展交易品种,完善基于投资银行的专业化市场服务体系,提高交易成交量和产权交易机构效益水平。集中强化产权市场监管力度和产权交易监测网络建设,遵循“三公”原则,通过阳光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有效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争取尽早得到国务院国资委授权开展中央企业产权交易的确认,扩大我省产权市场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最终实现我省产权市场向着市场化招商引资服务平台和集约化的重组并购市场的目标迈进。
4、“有序”。依据3号令统一制定国有产权交易的进场制度和交易程序,使产权交易的参与主体及各类中介机构有序地参与到产权交易过程中去,真正体现产权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信息披露程序,在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实现公正的交易结果。
(二)构建全省统一市场的原则
根据我省产权市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就构建全省统一市场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确定一下几个原则:
1、政府出资主导建设和培育原则。
3号令对产权交易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的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发出了严禁企业自卖自营的关联交易和拆细连续交易禁令。我省产权市场在建设培育初期,在进场交易的相关法规和制度还不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还未形成的情况下,不应由企业或个人出资建设,而应由政府主导出资建设和培育发展。据调查了解,云南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云南铜业集团、红塔集团等六家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的规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正是因为可能存在的企业自卖自营的关联交易行为,其权威性一直受到政府各部门、企业和投资商的质疑,自2002年初成立以来基本上没有开展产权交易业务。直到今年5月,云南省国资委成立后,才允许其作为开展全省产权交易业务的试点单位。同样广东省产权交易中心由于同样原因,始终未取得开展产权交易业务的合法地位。
2、有利于参与全国产权市场合作与竞争原则。
我省产权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应顺应全国产权市场发展的大趋势,在全国多层次产权市场格局下,找准定位和把握发展方向,以全省统一的产权市场广泛参与全国产权市场的合作和竞争。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认同,并在即将成立的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协会中占有一席重要席位,参与行业标准和规则的制订。扩大我省产权市场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产权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实现与国内外资本的有效对接。善实现与国内外资本的有效对接。
3、便于有效监管原则。
一个市场、一套制度、一个标准、一套程序、一个口径、一套监管措施,便于建立正常的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查询、报告和统计监测网络,便于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全过程跟踪,便于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4、避免重复建设原则。
目前我省贵阳市政府已经投入2000万元资金建起了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规模、硬件、软件都较为先进,运作较规范,监管也到位的贵州省阳光产权交易所。为避免重复建设所造成的人、财、物浪费,防止因资源人为分割造成恶性竞争、相互设置障碍、难以有效监管等弊端,应该考虑依托已有产权市场打造和发展我省统一的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三)依托已经成型的贵州省阳光产权交易所打造和发展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全国产权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实践表明,有形产权交易市场的设立应统一集中设立在大中城市和中心城市并向外辐射,这些地方信息和企业集中,进场参与的投资者多,交易规模大,市场效率高,容易形成竞价,通过竞价实现企业产权的真正市场价格,同时还可以降低产权交易成本,也便于对产权交易的管理和有效监督。如果有形产权交易市场设立过多、过于分散,必然导致运作效率低下,交易成本增大,人为分割形成无序竞争,不利于统一规范和管理监督,从而为投资者所舍弃,也有悖于产权交易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产权流动的原则,重复建设还造成人力与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近期各地都在整合本地产权交易机构,出现“市场扩大、机构减少”的趋势,如北京、上海、重庆等地都将本地的原有的两、三个产权交易机构合并为一个联合产权交易所;广东原有的20余个各级产权交易所现只保留广州、深圳、珠海三个,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给予重点扶持;江苏把原有的10余个产权交易机构统一纳入江苏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管辖;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等省(区)依托原有的省会(首府)城市产权交易机构组建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随着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在全省各个地、专、州分所的设立和运转,我相信贵州省产权交易市场必将迎来更为辉煌的明天。
(文章源自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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