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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和处置国有资产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http://www.sina.net 2006年03月16日 08:34 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讯

  张清华记者陈帆 处置国有资产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记者昨(15)日于市国资委获悉的。

  市纪委、市国资委要求,转让和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转让和处置国有资产必须在依法设立的和市政府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国有产权转让和处置信息
必须对外公告;转让和处置国有资产的收益,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并由国资监管机构监缴入户,按规定报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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