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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产权市场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http://www.sina.net 2006年07月26日 10:45 新浪产权




图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总裁任胜利寄语中国产权市场

  ——访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总裁任胜利

  编者按:江西是全国最早成立产权交易机构的省份之一,江西产权交易所也被认为是全国最具特色的机构之一。在刚成立初期,江西产权交易所就成功转让了一个获得金奖的国有产权项目---萍乡钢铁厂国有产权。在成绩面前,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仍然一如既往的在如何建立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搞好产权转让平台和股权登记托管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进取,力争解决好工作开展无序、项目难“嫁”等问题,克服产权市场散、小、乱等问题,改善产权市场现况,努力打造出一个健全、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2006年6月,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总裁任胜利先生接受了新浪产权“全国产权交易所(中心)总裁(主任)系列访谈”小组的采访。

  记者:谢谢任总百忙中接受我们的采访。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提高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增值率。请问任总,江西产权交易所在这方面取得了那些成绩?接下来还将做哪些方面的强化和改进?

  任胜利:根据我们的统计,江西省国有产权交易的增值率达到15%。今后,我们还将做以下调整:

  首先,在市场方面下功夫,为国有产权转让找到一个好的买主。我们准备和浙江省产权交易所共同推荐一批项目作为试点。根据协议,浙江省产权交易所负责找买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负责收集出让方项目及有关事项(如材料的准备,项目的筹备)。大概收集一百个左右的项目的时候,再举办一项目推荐会,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的同时,做到交易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其次,把远程投资、远程交易和发布信息的工作做好。现在的软件和技术已经成熟,将来很多项目异地进行交易都没有太大的问题,这样的话,产权项目交易的效率将会大大提高。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我们增加投入,包括电子竞价系统我们都在考虑,以此来加大国有产权的竞价比率。我想,以后国有产权转让并不是简单的进行市场鉴证、收费提供服务等,更多的还是要把市场功能和作用发挥好。只有这样,国有产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配置的效率才会更高、效果才会更好。原来我们做出了一点成绩,但还远远不够,主管部门和各级国资部门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把产权交易市场对国有企业的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其他兄弟市场和资本发达的市场中去。

  最后,切实抓好会员培训。会员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对江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对我们来说,会员管理要比其他省份显得更为重要。当然规范会员行为这项工作本身比较难做,如何使会员遵守从业规范和自律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记者:据我们了解,国家提出两高企业股权流通试点后,业界普遍认为这是我国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契机。请问江西准备怎样开展这项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规避风险?

  任胜利:江西省高度关注国家提出的两高企业股权流通试点这个问题。一方面,江西省发改委已经下发了创业投资、创业基金的有关条例。设立创新企业、创新投资公司要在省发改委备案,发改委准备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创业投资公司的股权退出;另一方面我们也在联络科技厅,着手准备高新技术产权、知识产权转让。科技部门以前也做过此类业务,但因为脱离有形资产后的纯知识产权是很难交易而未能开展下去。

  我们开展股权托管和登记业务已经有半年时间,进展不是很快,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这项业务很有前景。江西省的经济总量很小,目前为止股份公司登记的只有100多家,正常运行也就40多家,但是新《公司法》已经降低了现在股份公司设立的门槛。我们现在负责托管四家股份公司、个人股东1.9万人,总股本3.6亿元。今后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向涉及到一个合理科学定位的问题,通过股权登记托管让大家熟悉资本市场,有利于确定今后往哪方面发展。因为对于江西省来说,大量的国有产权转让有一个看得见的时间表,股份化的进程很快,这是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省政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未上市公司的股份托管工作,并在发展全省资本市场的文件中对我所的二个平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很受鼓舞。

  记者:在以前的访谈中,各地产权交易所的负责人不止一次提到,关于建立省一级的统一市场,克服目前产权交易市场中存在的“散、小、乱”的问题,对此业内存在不同的声音。您是怎么看这些问题的?

  任胜利:关于是否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这个市场到底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设立,我认为首先应该对市场的概念有个正确的认识。如果抛开对市场的认识,就很容易把市场等同于现行的行政区。正如成思危副委员长在上海做报告时所说的“我一听你们产权交易市场有200多个机构就知道是不规范的,没有必要嘛,你们产权转让的频率不可能和股票市场相比,本身产权的标的物就不是那么容易转让,产权交易市场现在实际上是一个不规范的市场”。

  现在我们很多同志在谈问题的时候之所以发生理论逻辑的错误,就在于对市场没有完全了解清楚,对市场的定义和功能、市场能起什么作用没有理解,完全按照行政层级和区划范围来想像“市场”。这是产权市场出现这么多突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第一,市场实际上是没有边界的,客观上它要求一个相当大的空间。就目前来讲没有哪一个市场说是可以划一个边界出来的,整个国际市场都是想到融合的。具体到产权交易市场的平台应该怎样建立、在多大范围内建立、建几个层次?这就是我们在建立产权市场制度的时候没有很好考虑的问题,特别是3号令出台时,因为时间紧张没有征求很多部门的意见,对产权市场交易平台设置的范围和层级没有明确规定。比如3号令有这么一条:产权交易机构依法设立,不受地区和隶属关系的限制。本来其主旨是产权交易机构的设立是应当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但是,“依法设立”就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只要符合工商登记规定就是依法设立。这样就失去了产权市场设立的范围和层次这样一个基本条件。所以,3号令颁布以后,许多想自行设立交易机构的地市就说了:3号令不是说产权交易机构可以依法设立,所以我们到工商登记一下就行。如果3号令在出台之前做一个调研,再征求宏观管理市场的管理部门(如国家发改委和其他相关部委)的建议,可能就会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也就不会出现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数量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小的状况。如果证券交易市场不是依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就沪深两个机构,而是允许各地自行设立证券交易所,全国将有多少个证券交易所恐怕难以预料。

  我们认为在省、直辖市这一级设立一个产权交易平台比较好。主要理由是:一旦产权市场设置在省级,最大的好处就是市场范围的空间和产权交易的量可以得到很好的匹配,可以实现较高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因为我们建立一个市场到没有什么可以交易或交易量很低的地步的话,市场很快就会萎缩,成立再多的机构也没有意义。一般来讲,省级都有1000到2000个亿的国有资产存量(含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如果进场交易的总量每年按2~5%转让那就是20到50亿,想想看,几十个亿的交易量分到项目上,那还能有多少个项目进场交易。如果每个省再按照市县的行政层次设立交易平台,那每个交易机构每年还有多少个项目可以进场交易?这样一来,每个交易机构所承担的交易成本就变得非常高。此外,更重要的是,市场的范围一旦变小,产权配置的空间就小了,信息发布的范围就小了,这都不利于国有资产在里面进行配置。

  第二,市场交易主体的流转一定要顺畅,要自由。这是任何体制国家中市场的本质属性,在这样的市场里面,没有寡头垄断和行政垄断,资本要素能够自由流转才能说是顺畅。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多次强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产权市场为什么会出现流转不顺畅的状况?我想这里面有几个因素左右。首先,产权交易市场的标的物是非标准化的东西(与证券市场的股票相比),出让附加条件太多(如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置、承担当地社会发展等等)不易流通,这是先天性的不足;其次,受置于国有产权的性质影响和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下委托代理链条过多造成的干预。本来国有产权只不过是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我们转让的是一种权利。国有产权的所有者是国务院代表国家所有,代表全国人民所有,各级政府都履行代理人职责。但是由于国有产权的所有者有这么长的委托链条,真正负责任的人尚处于不明确的状态,没有站出来。国有产权监管体系从国务院以下开始分成几个大块,国务院国资委虽然前面没有加企业国资委,但他除企业国有产权外其他的都不管。国家国有资产委托代理下的管理基本上是“五马分尸”,被各个部门分别代表行使处置和转让的职权。在地方上,各级政府又分了一个四级(省市级县甚至是乡)。从中央到地方,横向纵向一分,国有产权能够顺畅和自由的进入全国市场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在这样的国资管理体系下,在省级集中设立一个统一的市场,下面这些人能不发出声音吗?统一的市场制度这对他们来讲,是对原有的行政支配国有产权流转行为的一个剥夺,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像我们省统一产权市场的新制度对现有行政体制就是一个冲击,一个挑战,也是一场革命。一些利益集团包括一些相关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都抵制统一的市场,希望国有产权在本地政府领导下说一下给谁就给谁。比如,像我了解到的河南省国资委选定8个产权交易机构(包括一些拍卖公司),江苏省国资委就选定15个交易机构,造成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省级国资委选定的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有58个之多,而且其中22个省、直辖市都是统一的惟一机构。可见,国务院国资委由于职能所限,对地方国资委的行为是采取妥协态度的。

  第三,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建设的经验,把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定位于资本市场的一个层次。这次我去美国就有一个很深的体会:美国加上夏威夷五十个州,资本市场体系大致分为四个层次。在联邦一级,高度集中在纽约、芝加哥等为数不多的股票和期货交易所,其次是纳斯达克交易市场,再往下是OTCBB等场外交易场所,到五十个州就有五十个柜台交易场所,它州里面有个小小的交易所。这些州再往下县就没有了,为什么美国州再往下就不设置?这也是有它的原因的:一是美国行政体制是联邦、州、县三级架构,政府对于资本市场的监管实行高度法制化,法律规定市场不能封闭,要自由流通,国家通过立法保证资本市场的空间,所以州以下基本没有有形交易机构。就是州一级的交易平台和资本高度集中的纽约、芝加哥这几个地区也是联网的,而不是封闭的。二是资本市场交易标的物容易流通。我和上海、黑龙江、海南、福建省的老总在美国考察后就有一个共同体会:我们的产权市场不是一个完整的市场。自己说自己是一个市场那都是在自己内部说,我们产权市场交易标的物受到各种行政牵制,交易机构的设立没有一个合理层次。同时,交易标的物的不标准带来交易规则的不统一,不象美国的证监会也好、相应的政府部门也好都规定得很清楚:低层次的股票就只能在低层次交易,法律就这样规定的。但是,你要在场外交易,那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说,我们现在离他们还差得很远。如果实现了上述要求,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一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场外交易和机构过多过烂的情况就会得到根本改变,产权市场的范围和流通性也就随之解决。

  第四,尽快建立科学便捷的交易手段,实现远距离交易。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看法是:可以做一个调研,看看这个小范围的市场能不能交易。我们江西省产权交易所80个会员都是企业,他们可以把全省各地的小资产都带进进场交易。实践证明,这些交易不存在交易成本不能负担的问题。我们实际上也实践过,要是没有地方政府干预的话,我们全省80家会员可以很好的把项目带进场交易,决不会出现有关领导所说的小额资产或产权项目成本高的问题。当然,也有人说,一个汽车一个设备几十万的钱,有必要去你那交易吗?我在回答他们的问题时就说:一是我们会员在代理你这单子时可能亏了,但总体上是亏不了的,而且为了在当地市场有很大的占有率,他们也会愿意代理的,大的交易和小的交易总体平衡后实际上还是会盈利的;二是很多小的、零星的国有资产达不到进场交易的条件后,也无须进场交易。像一个废旧汽车你拿到废旧品市场卖掉它,并没有引起产权的变化,我们交易标的物大都是权益性的资产。另外,现代化的交易手段开始广泛的被采用,如远程网络交易等。沈阳已经在开始建设并运行,上海也开始了,我们省也准备慢慢搞。就象我之前所说的那样,现在的网络技术完全可以解决异地远程交易的要求。现在的邮政快递,方便快捷的高速公路等各个方面的条件都已具备,对集中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提供了条件。

  第五,尽快建立科学适宜的产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其实,当初国有产权是不愿意进场交易的,所以要有强制性。不少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就有话要讲:“我的国有产权”转让要在你那发布信息,选择指定的交易机构进场交易,而且管理层转让还设有那么多的“坎”,我干脆在场外转让。的确,目前场外交易成本最低,因为很少有人来认真查处,这样的情况在江西省比较普遍。所以,产权交易市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是与国家、省级的国资管理部门、还有政府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缺乏力度相关的。到底产权交易市场归谁管的问题,到现在全国都找不到真正合法的主管部门。实际上,我认为产权交易市场的主管应该是一个行业组织,是一个自律组织,但在现行国家体制下还是应该有人来监管的,只是监管部门定位要合理、适宜。《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我们国家提出要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在国家发展纲要里面提到产权交易市场是不容易的,说明产权交易机构干的工作是非常不错的。但是怎么去研究市场?规范市场?如果没有一个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那许多事情都推不动。看到每一宗交易是不是进场了,那不是治本的办法。治本的办法在我看来应当是市场制度要科学,市场监管体系更要科学。

  总的来说,我们感觉到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带来的对旧体制、人们旧的思想观念、现行体制的冲击是相当大的,人们的观念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我们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趋向越来越高时,人们就会逐步接受这个制度构架。


  记者:最后请您谈一下,您认为目前产权市场还有哪些重要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任胜利:我始终认为,产权交易市场关键和核心的问题是把产权交易制度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去,不能一直停留在行政部门的规章上,要尽快解决好这件事情。我多次呼吁全国同行,大家一起来呼吁这件事情,用什么形式提出倡议也值得研究,但这件事情必须要做。如果产权交易制度仍停留在一个部门的行政规章这么低的层次上,是不利于产权市场的发展,也不符合产权交易市场运行的实际。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律保护的市场运行是难以持久的,没有法律保护的交易主体是不安全的,更谈不上“保护严格”。我们现在存在的这些问题都是由此而发的。对国有产权交易转让和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立法,由条例上升到法律是有可能的,但这件事情至今谁去组织还不知道。

  全国这么大的一个行业没有一个法律法规,在没有法律的基础去谈规范是很困难的。像我们现在遇到很多问题,如股权登记托管也没有一个法律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也是一样,什么样的标的物进场,机构设置到什么层次,它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等等,都没有一个法律来规定。10多万亿的国有资产没有一个人来说它要进什么场交易,全国人民辛辛苦苦挣来的资产没有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还谈什么负责呢?如果说这个热点、难点不解决,我感觉产权交易市场仍处于一个低层次。所以,我觉得产权交易市场最大的热点问题就是提高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层次,最大的难度就是加快产权市场制度的立法进程,使到产权市场早日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之下。

  (唐丽敏 刘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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