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尔 滨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公 告
2007年第014号
一、公告类别:整体产权转让公告
二、转让方:哈尔滨市南岗区园区建设办公室
三、企业产权名称:哈尔滨无线电五厂
四、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兴南路19号
五、法人代表:汪世伟
六、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哈尔滨无线电五厂始建于1967年,企业性质为国有小型企业,主要产品电子打印机、软管总成、交通信号灯等产品。隶属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园区建设办公室。注册资本229.4万元。标的企业参考建筑面积4396.32平方米(以房产部门实测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哈房CD字第012776号。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总数380人,在册职工21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职工158人;遗属4人。《哈尔滨无线电五厂职工安置方案》已经哈尔滨市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
依据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哈南国资委[2007]1号文件的批复拟对哈尔滨无线电五厂整体产权进行转让。
八、评估报告结果及备案:
由黑龙江新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新资评报字[2005]第G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已经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哈南国资评发 [2005]39号文件核准,据以200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哈尔滨无线电五厂资产总额为683.7万元,负债总额为638.5万元,净资产为45.2万元。
由黑龙江鑫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龙鑫会师清延审字(2007)第004号《哈尔滨无线电五厂清产核资延伸专项审计报告》(延伸审计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显示:标的企业总资产68.10万元,总负债638.46万元,净资产-570.36万元。经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哈南国资委[2007]1号文件批复。
九、转让底价:5,590,360.00元。
十、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方要承担标的企业全部债权、债务,按照约定妥善处理债务,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受让方要一次性交齐全部转让价款。
3、受让方承担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交纳保证金200万元。
十一、公示期限:2007年6月18日8:30——2007年7月16日16:30
十二、说明:
1、标的企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职工由转让方负责安置。
3、公示期内,如有受让意向的投资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要求在公告截止日2007年7月16日16时30分前存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未到达我中心指定帐户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4、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将以竞价方式公开转让。
联系人:王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8464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