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自2003年11月举办江西省第二期产权经纪人培训班以来,由于人员流动等情况,大部分会员单位及新设立的办事处缺乏取得《产权经纪资格证》的专业人员。
根据省政府关于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从事产权交易的经纪机构必须具备4名以上取得资格证书的产权经纪人。为此,经请示省发改委与省工商局后,省产交所将于12月举办江西省第三期产权交易经纪人培训班。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12月15—16日(14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南昌吉伟宾馆(原省计委招待所 南昌市二七北路172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省有固定住所;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关实践工作经验;
4、申请经纪资格之日的前三年无经济违法和犯罪行为。
四、培训方式:
1、授课和考试相结合;
2、考试合格颁发《产权经纪资格证》。
五、费用:
1、每人900元(含发证费用,2天食宿);
2、每人600元(不含食宿)。
六、培训人员需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及职称复印件;
4、3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接通知后,望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前来培训,并于12月10日前将名单报省产交所市场发展部(以回执为准)
联系人: 师琦 钟泌
联系电话:0791---8526613 0791---8523082(传真)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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