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产权市场是在被赋予推动国企改制的历史使命下诞生的。产权交易所的主要业务就是国家赋予的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在产权市场20年发展历程中,它始终坚持着这一业务,并且细分成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的综合交易平台。目前这些业务在产权市场仍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各种类型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国有产权业务在未来几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而随着物权法的颁布,产权界定更加明确,各种类型产权进场交易已值得期待,个人资产、民营资产参与产权市场时代开始到来。
1.1 国企产权仍是产权交易主导品种
2003年底,国资委3号令公布,确定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时至今日,国有企业产权仍是目前产权市场主要交易品种。
2006年我国产权交易机构共完成各类交易17074件,完成交易额2700多亿元,其中国有产权是9184件,占到一半以上,交易额2175亿元,占到70%。据预测,:未来3~5年时间,至少有1/3的中央直属国有资产需要进行战略性调整。目前中央直属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有6.9万亿元,,以三分之一进场交易也有2.3万亿元交易量。目前国有企业净产在10万亿左右,国有资产总量20万亿,短期内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在产权交易所交易量仍能保持稳定。
但是,当国企改革渐渐步入正轨,遗留的资产处置问题越来越少,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总量迟早都要萎缩,为国企改制服务的最初使命也将随之完成。
1.2 金融类国有产权进场交易
继国有企业产权强制进场交易,今后,金融类国有产权转让也必须进入产权市场。财政部发布的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非上市国有金融类企业产权转让应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的形式,公开竞价产生转让价格。
财政部此前已公布《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2008年1月1日实施。继“登记”和“评估”办法之后,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已水到渠成,可以预计该办法将会在年内公布,金融国资转让进场交易指日可待。
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及金融类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涉及净资产将以万亿计。金融类企业进场交易转让有可能借鉴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指定三家产权交易所作为试点的经验,选择在金融资产转让方面有一定经验、并已拥有成熟投资人群的交易所来负责金融国资的产权转让交易;此外,类似于企业国有资产,金融国有资产的转让也有可能根据中央、地方的不同层次,对应不同的转让场所。
实际上,金融企业产权交易在交易所已有所涉及。之前,北交所已搭建起了 “金融资产超市”。截至2007年11月底,金融资产超市累计挂牌项目640项,挂牌资产金额1950亿元。北交所总裁熊焰透露,2008年,北交所将在国内首次开辟“金融股权交易平台”,专门针对标的为金融企业的股权交易,主要为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企业金融股权提供专业化的市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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