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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分成上下两半部分,其中上半部分表述产权市场业务拓展类型,下半部分表述产权市场统一发展路径。实线箭头表示该环节已有现实基础,虚线表示该环节还未实现。
5.1 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统一整合大市场
在统一整合产权市场过程中,可分为行政手段整合和市场手段整合,由此也可划分为现实路径和创新路径。
由于产权市场诞生之初由行政力量促成,大部分产权市场也是事业编制,因而行政力量在当前市场仍具对绝对控制力。目前产权市场正在推进省内市场和区域市场整合,这种整合也主要通过行政力量推行。产权市场行业协会正酝酿之中,这对于仍松散无序的产权市场是值得期待的凝和剂。但行业协会能否树起统领产权市场的大旗,能否对局势复杂的产权市场完成拼接都还未能有定论。
与行政力量对应的另一端则是市场力量,产权交易所虽然是在行政力量驱使下产生,但却是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市场与行政力量交织主导了过去产权市场进程。事业制还是公司制,对当下的产权市场可能不具主导性意义,因为产权交易所还未脱离行政的襁褓。另外如果产权交易所定位为公益性独立第三方,可能事业制还更具优势。但实际上,产权交易所有必要也具备市场生存能力。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整合能有效规避行政力量的盲目性。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破除行政条块分割,实现产权交易所最佳配置和有效整合。
在市场自发整合过程中,一些具备竞争优势交易所整合兼并弱势交易所,强者恒强,最终形成数家实力雄厚交易所。而在这几家交易所基础上达到统一共识或有所侧重分工也就实现了产权市场统一整合。当然市场和行政手段并不排斥,在整合过程中可以兼顾使用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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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精彩请见《中国产权市场2007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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