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常修泽
尽管目前我们还存在许多制度性的问题,有些问题需要突破,但是我个人的评估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已现雏形,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成果之一。
十五年前,也就是1993年,我就参与过天津产权市场的创建工作。在调研工作当中形成了一些理论的思维,完成了一篇研究报告,题目是《论中国太阳系式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这是一个构想,当时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过。十五年后回到天津,再看天津产权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去年的交易额是340亿元。以天津为龙头的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去年是1500亿元。国内也形成了六七十家比较像样子的产权市场,全国各地的产权市场的实践者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提出广义产权论的概念,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观点:从产权的范围来把握广义产权论
传统的看法,把产权问题界定在企业上,把现代产权制度归宿到企业产权制度,我认为是比较狭窄的。2003年春天,中央准备在10月份召开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要做一个决定,就是关于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有一块儿内容,就是要写上产权问题。中央协调组把任务交给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把任务落实到我的头上,说你来写一个基础性的研究报告。这就涉及到一个命题。我没有从“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角度去写,我觉得那个外壳太小、太狭窄。所以最后我形成的给中央的报告是:“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个大概念。写完以后报给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起草组。有关领导同志约见我,进一步就这里面的奥妙、一系列的问题进行当面的讨论,其中一个就是产权的范围怎么定。产权是什么,我列了六类。第一就是物权,第二是债权,第三股权,第四知识产权,这是学术界公认的四个权利。同时,我在给中央的报告里面写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时代的发展,继资本、土地和技术等要素产权被确定后,应将劳动力的劳动产权和管理者的管理产权纳入产权范围。”因此当时我写了六个权利,就是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劳权、管理产权。后来大家可以看到在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文件中,在表述现代产权制度的时候采用了四个权,就是“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但它后面加了一个很重要的字,就是“等”。加这个“等”字就是把我们大家认知的固定下来的,还不是特别成熟的放在“等”里面,我认为这个“等”字内容非常丰富,它给我们大家提供了一个进一步开拓、进一步研究的空间。劳动力产权问题和管理者产权问题是人力资本问题在产权中的应用。
之后我又进一步思考这个“等”字有多大文章可以做。2005年我在国家发改委研究机构提出一个新的想法——资源环境产权,《产权导刊》在2005年发表了这篇文章。因为中国要搞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必须把这个问题突出出来。 资源问题,比如说采矿权、探矿权,我们要把它拿出来交易。比如说林权,包括国有的林权,我这三年在黑龙江伊春林区从事了一项试验,就是把国有的林地,包括土地和上面的树转让给职工,林地卖的是50年的经营权,树林卖的是所有权,现在搞了八万亩的试验。这个试验如果得到中央的认可,将来在中国将有一个很大的“活力木”的市场,就是林权的市场。不是林地,而是上面的林子,林子将来可以作为绿色资本。我跟伊春的同志说:用产权理论来研究的话,满山尽是绿资本啊。那么资源产权一旦确立了后,有一系列的东西就要开拓。
还有就是环境,环境问题已经开始得到重视。我在三年前发表这个论文以后,争议最大的就是环境产权论。说资源没问题,但环境是看不见的东西,怎么能有产权呢?我说产权是使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按照我的想法,只要哪里有利益,哪里有受损或收益的问题,那么哪里就有产权的问题。越南今年4月份请我去专门讲这个环境产权问题,因为他们那里现在环境问题比较糟糕,所以要交易。中央十七大用了一个“资源有偿、环境补偿”的两偿机制,资源要有偿的使用,环境要进行一定的补偿,这“两偿”是什么?背后的深层理论是什么?是资源环境产权。这个问题确立之后,我们将来的产权交易应该包括排污权这类的环境权交易。我听说天津在搞试验,湖北即将推出排污权的交易。理论上的突破,就是一个范围到底有多大的问题,我们要从广的范围来理解。
第二个观点:从产权的内核上把握广义产权论
从内核的体系上,不仅仅是一个财产的归属权,那个比较简单。此外还有法人财产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让渡权、经营权等等,它是一个权力体系。产权决不是一朵花,它应该是一束花,是一个产权体系,里面有多种权利。过去我们只看到所有权、归属权的交易,这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到在归属权的下面,在产权体系里面的各种权利的交易,这一束花里面的各种花。比如土地不能搞所有权的转让,但是在所有权不动的条件下,农民的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拿出来交易,所以要有这样的市场。
我们下一步要搞垄断性行业改革,垄断性行业外有竞争,对垄断性行业国家要有控制。但是在国家控制中,我们可以搞特许经营权交易,比如说水、电力、电信、铁路、民航、邮政等等,这些领域宽得很,它不是归属权,但是属于产权体系之内。就是在内核上,我们要把它砸开。这个核桃不是一个仁,有多个核桃,每个核桃里面有很多仁,有很多权利可以拿来交易。
第三个观点:从产权制度角度把握广义产权论
我提出四个制度说:第一是产权界定制度,第二是产权配置制度,第三是产权交易制度,第四是产权保护制度。这四个制度构成我们今天所说的产权制度的全部含义。而在建立产权制度的过程当中,我认为除了我们目前比较关注的竞争性行业和竞争性领域的改革以外,中国改革的战车下一步要开到垄断性的领域去,包括自然垄断性部门、市政公用性垄断性部门以及像石油、天然气等等垄断性部门,这里面蕴含了极大的商机。自2007年底以来,我搞的最新的项目研究,发现了一些重要的问题:目前在垄断性行业里面,民间资本的进入是非常之微弱的。我排了一个顺序表,最多的也就是燃气,占21.9%;水,占11%;电和热力,占11%;城市公交,占4.4%;航空,占2.5%;烟草,占2.2%;电信,占1.8%;铁路,占1.6%。现在一个基本性的结论,中国的垄断性行业中民营资本的进入微乎其微。这一部分的改革要破笼的,民营资本的进入不可避免。今天讨论产权市场的创新,不要把眼睛只盯在国有的框架里面。不仅要盯在竞争性领域,还要放在垄断性领域。垄断性领域里不仅研究国有资本的问题,还要研究民间资本怎么进入的问题。在这方面,我认为商机很大。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本文根据作者在“第三届中国产权市场创新论坛暨首届滨海产权论坛”上的演讲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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