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产权讯 一面是政府为发展当地经济,使得其扶植资金具有强烈的地域情结,一面是社会投资者追求价值最大化而希望限制更少一些,这导致了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投资者很难达成一致。在第六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香港致富金融集团公司副总裁胡诚提出,政府引导基金应做既符合政府的意图,也符合投资者的意图的项目交集。
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尚待发挥
据了解,政府引导基金提出以来之后,已经有20多个城市和省、区成立了引导基金,正处于审批程序的还有十几家。
胡诚总结说,政府支持企业创业的方式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各地政府出资成立的创业投资公司纷纷成立。“这是最早的一个阶段,到现在为止,除了少数沿海地区比如上海和深圳做的比较成功之外,其他地方的资金已经投完了,但是没有形成后续的良性循环”。
第二个阶段是政府引领尝试阶段,胡诚指出,在中国企业的创业过程中,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是非常重要的,这也产生了很多成功的案例,政府也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政府引导基金的常态形式。
“政府引导基金提出之后,从去年到到现在为止已经有20多个城市和省、区成立了引导基金,正在审批过程中的还有十几家”。
然而,目前政府引导基金面临的状况只是简单的成立,引导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除了少数沿海和知识密集的地区以外,大部分的引导基金并没有引到外资;另外就是少数一部分签了合同的,大部分的资金是没有到位的。
“存在的问题第一个就是合作伙伴,有些地方成立了引导基金到我们八九月份得到的消息,将近一年了,它一个项目都没有投出去,这个引导基金在引导方面存在问题”,胡诚介绍说。
反向募集应对三大制约因素
胡诚指出,政府与投资者在产业基金方面合作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是关于投资地域的选择。地方政府的重心在于钱必须投资本地企业,有吸引力的产业和没有吸引力的产业都是政府要扶持的对象,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更重要的就是把钱投出去,而不是选择;而投资者的诉求则是投的应该是好企业、好项目。
第二是投资阶段。对于政府来说,希望这个投资阶段是很广的,创业阶段、PE阶段、IPO都希望对本地的企业提供支持。当政府不界定投资阶段的时候,就有很大的问题。
第三是投资行业的选择。境外投资者对行业的选择一定要求是紧跟世界国际潮流的投资行业,但是每个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产业政策,一定会把他的资金引导到自己的产业政策上去。
“这三点就导致投资者和引导基金很难达成一致的原因,更有些地方还规定引进的资金还不能是本地的,引导就必须是外地的投资者,地方政府的这种功利性都是很明确的。”
胡诚指出,政府的诉求和投资者的诉求不是一方覆盖另一方,也不是各走各的路。在广大的市场中选择符合政府和投资者双重意图的交集项目,运用创新模式发展政府引导基金。
首先,由投资者和和当地政府合资成立一家管理公司,它的功用是建立一个备选的项目管理库。投资管理公司按照政府和投资者的要求先去找项目,建立项目库。
紧随其后,将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纳入项目库,政府与投资者按照项目库中的项目制定一个透明的规划,将交集落实。
胡诚透露说,“目前,我们首期两亿的基金要建一个10亿到20亿的项目库,而项目库一般是我们投资额的5倍到10倍。”(文/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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