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司法拍卖改革尝试 |
地区 |
措施 |
地区 |
措施 |
北京 |
北京高院规定委托部门不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办案人员不参与委托,使审判权、执行权和委托权三权分离,以防止司法腐败。 |
河南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最终确定15家拍卖机构专门从事我省拍卖业务,法院将通过摇奖机摇号方式从中选定拍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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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院决定推行“鉴定人名册制度”,以公开选择委托拍卖机构的方式,把执行和委托拍卖有效隔离开,消除“暗箱操作”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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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规则(试行)》规定,采用摇号的方式选择拍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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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司法拍卖中没守规矩,厦门12家拍卖公司受到处罚,其中9家公司被暂停了司法委托拍卖。 |
上海 |
上海市高级法院就决定将本市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实行集中委托、统一管理,制订了《上海市司法委托拍卖工作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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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拍卖庭”,对拍卖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公开摇号确定拍卖公司。 |
吉林 |
吉林省法院评估拍卖委托,将一律通过微机随机选择的方式确定被委托单位,以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