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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大厅就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等方面的合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从签约之日起,中央直属在重庆市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可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合作完成。
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促进产权要素资源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高效、有序流转,更好地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各类中小企业包括科技企业融投资服务,北交所本着“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采取“互设办事处”的方式,与全国各省及中心城市产权交易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产权交易业务。
目前,北京产权交易所已经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二十多家产权交易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展产权交易服务业务。据介绍,按照协议约定,合作双方负责收集各自区域内的项目资源,通过网站互联、资源共享、多渠道信息发布、合作开展项目推介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交易项目成交率,促进业务共同发展。对于双方共同开展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北京产权交易所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对合作方提供的项目进行信息披露,同时行使产权交易鉴证职能,对依法成交的产权交易项目出具交易凭证。
对于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是否有可能同时与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三家试点机构,或者是其中两家签订协议一事,熊焰认为:中国的产权市场是一个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市场,这个市场应该是一个公开竞争性市场、法制规范性市场。北京产权交易所采取非排他性的开放式合作方式,将更有利于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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