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我国和谐经济社会
郭国荣 黄江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
重大战略举措的提出,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应当按照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构建我国的和谐经济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必要前提。建立和谐经济社会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相应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大,我国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又进一步探索了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与途径。党的十六大总结了20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明确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过两年多的共同努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相继组建,市(地)级国资监管机构正在组建之中,新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围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中央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制定发布了一批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了一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三是全面开展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改进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加强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强化了国有产权规范交易,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实践证明,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重大决策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调整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提高了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可以预见,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逐步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更加完善,和谐经济社会的建设会更加深入。
国有企业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措施,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过了扩权让利、承包经营、制度创新与机制转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阶段,使国有企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一是经营机制明显转变,微观基础活力大大提高。国有企业通过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为重点的三项改革,基本建立起了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组织制度不断创新,规模经营日趋发展。目前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县属企业改制面一般达到90%左右,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企业制度不断创新。全国国有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000多家,其权益和实现利润分别约占全国国有企业的17%和46%,已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三是经济效益持续提高,支柱作用更加凸显。近几年来,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贡献越来越大。2004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7297.6亿元,同比增长48.2%。中央企业实现利润4784.6亿元,同比增长57.6%;上缴税金4285.6亿元,同比增长27%。国有企业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内部的和谐机制更加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微观基础的和谐作用更加提高;国民经济的支柱功能愈加突出,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基础作用更加显现。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客观要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国有经济加大了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并通过市场的办法,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从而集中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逐渐形成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经济框架体系;推动了一批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关闭破产,到2004年底,全国安排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达到3400多个,使整个国有经济结构得到了有效优化;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1998-2004年我国内地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从3家增加到14家,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不仅有效提高了国有经济的运行质量,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且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积极发展,为和谐经济社会的建设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国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建立和谐经济社会培育充满活力的微观机制
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微观基础。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组织形式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协调发展,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措施。
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的有效实现形式,努力促使国有企业的制度形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协调发展。企业的制度形式与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相互协调,是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的制度形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重要前提。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探索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协调发展的能力。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结合不同类型的企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赋予不同的职责任务,形成科学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资本制度,通过控股、参股以及独资等形式,走投资多元化的道路,发展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的资本运营能力和效率;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员工管理、市场营销等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使国有企业产权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合法有序顺畅地流转,并在流转中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配置。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企业内部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和激励约束机制,是确保企业协调发展的核心,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微观基础的关键。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在国有企业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与激励约束制度。积极推进国有独资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了7家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试点,主要内容是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扩大了试点范围,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建立更加科学的决策、监督和执行机制。还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实际运行中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使国有企业的主业与辅业协调发展。主辅分离,精干主业,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主辅结合,相互支持,又是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实施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一系列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企业结构,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当前要抓住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相继成立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步伐,并指导和监督企业规范操作,确保企业主业和辅业有效分离。辅业改制则应从行业或跨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逐步形成新的更具竞争力的社会化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国有企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加强主业与辅业合作,尤其是随着专业化生产经营的迅速发展,更要注重加强与运输、科研、设计、加工等辅业的合作交流,形成新的产业链,做到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三、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建立和谐经济社会创造必要的发展基础
经济的布局结构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过程实际就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如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形成国有经济和谐有序的布局结构,既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有利于构建和谐经济社会。
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应当协调发展。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键是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要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国有经济除了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实行控制以外,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应当加快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有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时,国有经济在与非国有经济的合资合作交流中,要积极提供法律、技术、人才、咨询等服务,鼓励和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非国有经济也要为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服务,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提供支持。
国有经济在不同时期、不同产业和不同区域应当协调发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和谐发展不仅表现在资本形态上,也具体反映在时间、地点和产业上。从不同历史时期看,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需要根据当时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安全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综合国力仍然比较落后。我们需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使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领域发挥关键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提高,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需要适时调整,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数量与比重也应当不断进行优化。从不同产业看,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需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市场公平竞争。目前,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效益偏低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加工工业和一般性服务行业,仍然占到一定比重。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我们需要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一步加大一般性竞争行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速度,使国有经济真正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发挥重要作用。从不同区域看,经济的比较优势和发展目标不同,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要求也不相同。国有经济在东、中、西部开发和城乡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突出自身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地区,国有经济要打破过去传统模式,积极进入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掌握支持区域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形成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使国有经济真正能够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国有经济“引进来”和“走出去”应当协调发展。“引进来”和“走出去”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发展战略。国有经济在实施这些战略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在今后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中应当注意三个层面的协调发展。一是“引进来”应协调发展。今后要更多地引进外资参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改革、改组和改造,为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要更多地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要更多地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参与传统产业的更新改造,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序发展;要更多地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参与国有企业的人才结构调整,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走出去”应协调发展。今后要更加注意与自身优势协调发展,更加充分发挥自己的生产、技术、品牌、劳务等优势,积极开拓世界市场,使自己在国际资源配置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三是“引进来”和“走出去”应协调发展。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使“引进来”和“走出去”同国际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技术转移速度和世界贸易体制改革趋势更加协调发展;与我国经济现代化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使“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更加协调发展;与我国市场多元化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使“引进来”和“走出去”同国内外商品要素市场开拓、生产营销网络形成和技术开发体系建设更加协调发展;与国有企业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有机结合起来,使“引进来”和“走出去”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更加协调发展。
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国有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坚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为建立和谐经济社会强化内在的持续发展动力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的速度与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本质要求。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转变国有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国有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应当协调发展。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关键是转变企业的增长方式,核心是提高企业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创新有利于促进技术发展,技术创新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转变,改革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今后需要进一步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整合技术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加有序地协调发展。一是与信息化结合,加快企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步伐。管理信息化是管理创新的主要手段,通过企业人财物和产供销的计算机管理,向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发展,逐步实现管理的网络化;技术信息化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式,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信息化研究的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及配套技术的信息化水平。二是与标准化结合,改善企业增长方式转变的质量。标准化是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的前提,通过标准化可以使企业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走向规范化、现代化和国际化。三是与市场化结合,提高企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效益。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组织形态的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推进管理创新;研究开发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专有技术,增强企业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发展。
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应当协调发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的传统产业。改革开放以后,新兴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正确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优化配置产业资源,使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重要措施。一是处理好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的关系。垄断行业是目前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行业,也是当前体制改革的重点。今后除了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实行国家独资企业经营以外,其他垄断行业都应当通过深化改革,打破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统一市场环境,优化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行业的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二是处理好传统工业与新型工业的关系。传统工业在我国工业体系中仍然占有相当比重。我们应当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传统工业技术的更新改造和存量资产的并购重组,充分发挥传统工业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同时,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使传统工业与新型工业协调发展。三是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技术产业的关系。我们应当从国情出发,既积极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又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在不同产业不同地区把二者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还要适应世界科技革命趋势,不失时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四是处理好传统生产业与现代流通业的关系。生产业与流通业协调发展是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我们应当积极发展现代连锁业、物流业和电子商务,使现代流通业能够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
国有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环境应当协调发展。经济增长方式与社会环境状况息息相关,有什么样的增长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经济社会需要国有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一是科学采用集约型增长模式,加快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模式的转变,坚决走低消耗、低污染、低成本和高效益的路子,不断提高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质量。二是大力促进循环型经济发展,加快建立与循环经济相适应的企业结构、产业网络和技术体系,并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推进资源的综合使用和循环利用。三是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节约的标准,积极倡导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带头生产节能产品,开发节能技术,发展节能企业,建立节约型社会。
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经济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社会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协调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成立以来,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发布实施了一批业绩考核、产权管理、规范改制、清产核资等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我们仍然需要继续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二者协调发展。同时,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为国有资产监管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确保国有企业改革与规范协调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攻坚破难的阶段,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规范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特别是在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近期国家更是采取措施加大了规范力度,我们应当在这个基础上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逐步解决国有企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又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做到更加规范,在规范中争取更快发展。
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使改革的力度、速度与社会承受的程度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合理把握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和职工能够承受的程度,特别是要关注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广大职工不仅成为改革成果的受惠者,也是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作者单位:郭国荣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黄江宁 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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