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刊记者 袁宏明
东北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一五”时期的156个重点项目中有58项在东北,总部位于吉林省会长春市的一汽更是被称为“共和国长子”
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引人注目的是,吉林省
在投资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投资质量和效益也保持了较高水平。在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2006年,吉林全省投资完成2804亿元,增长55.4%,增速位居全国第一位。认真检查后,国家发改委检查小组对吉林省投资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春节后上班第二天,《中国投资》记者赶到长春,专访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畅谈东北振兴战略机遇以及“十一五”吉林投资大事
《中国投资》:有专家称,东北地区有望崛起成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之后的中国第四增长极。请问田省长,您是如何理解东北振兴过程中吉林省面临的发展机遇?
田学仁: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继沿海开放、西部开发战略之后,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考虑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国家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对吉林省来说这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产业优势上看,我们要借此机遇把吉林省的支柱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利用国家设立专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的国债资金,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紧紧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石化、农产品深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合理布局,积极谋划,发展优势产业集群,进而带动整个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第二,从农业上看,作为粮食大省,吉林省要借助国家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和国家全面免除农业税的契机,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只有真正解决了农民发展问题,农业的大发展才有希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有希望。
第三,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看,我们要利用国家在东北三省八个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和中央企业分离职能办社会以及出台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的政策,彻底解决困扰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相关问题。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对东北振兴给予的政策性贷款支持,解决商业银行的表外欠息和核销呆坏账的问题,并引进其他国内外金融机构,为吉林省金融体系改革和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看,我们要借此机会,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思想观念,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提高各级政府的办事效率,简化项目审批手续。2003年我们采取了扩权强县的措施,已经陆续将800多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县里,下一步我们还要再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真正做到一站式办公服务。
第五,从东北亚地区区位优势看,我们要利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加快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政策的有利环境,积极参与东北亚能源合作、农业合作、劳务合作、边境开放城市合作,进一步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鼓励东北亚地区的企业主动参与我省的国有企业改革。
第六,从解放思想上看,我们要从思想上进一步坚定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创造一个全省全社会求发展的环境氛围,转变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从失落、埋怨、“等靠要”转变到树立信心、谋求发展,人人“盼振兴、谈振兴、谋振兴”上来。依靠改革开放,依靠市场机制,依靠自力更生探索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
《中国投资》:近几年,吉林省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主要做了哪些事情?
田学仁:“十五”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来,吉林省结合发展实际,在投资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逐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非国有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迅猛发展。吉林省以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不断加快企业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了《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试行规定》、《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吉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加强了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以“国企改革”为核心,顺利完成了全省816户重点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出台了《吉林省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经过一系列改革,非国有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发展迅猛,逐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2006年,全社会投资中,国有投资与非国有投资比重由2000年的57:43调整到44:56。全省非国有投资总额达1322亿元,是2000年的5.22倍。
二是政府投资行为逐步规范,资金来源呈现多渠道增长格局。吉林省按照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增长格局。制定了《吉林省政府项目审批暂行办法》,完善了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根据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会议精神,扩大了县(市)投资管理权限。制定下发了《吉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吉林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审核制度》,规范了项目基建程序,加强了项目管理。成立了省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建立了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制定了《吉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政府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宏观导向性增强,企业自筹成为投资资金来源的主体。2006年,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投资比重只有3.3%,同1981年比下降了27.9个百分点,企业自筹比重达62%,同1981年比提高了32.6个百分点。
三是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利用外资特别是外地区资金快速增长。近几年,通过积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吉林省利用外资特别是外省、区资金快速增长,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我省成功组织了各类投资贸易洽谈会,主动到外省、市、区开展经贸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吉林省优势资源、产业和产品,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特别是2005、2006连续两年,由商务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吸引了一批知名公司——如英荷壳牌石油公司、韩国锦湖集团、香港和记黄埔、大成实业等——与吉林省签订了合资合作合同。2006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70.8亿美元,是2000年的14.2倍。
四是投资宏观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管理能力普遍增强。吉林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断加强宏观管理体系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投资宏观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制定并修改了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建立了国际鼓励类、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发挥了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作用。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库,加强了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民间投资的引导。建立了《吉林省年度重点项目统计监测制度》,加强了投资信息的统计管理。围绕加强全社会投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了投资中介机构的管理。
《中国投资》:产业结构调整是东北振兴的关键之一。请问田省长,吉林省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有哪些先进经验?吉林省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有哪些?
田学仁:我省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我们在振兴老工业基地过程中一直着力追求的目标。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原有产业和结构格局,开始出现明显的不适应,长期积累的体制和结构矛盾逐步暴露。进入新世纪以来,吉林省重新审视和定位结构调整思路,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绩。
在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新形势下,根据国内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我们明确提出了以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为龙头,以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为载体,以所有制结构调整为突破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相互配套,协调推进的总体思路。在工作上,坚持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方面入手,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两个轮子一起转。在产业调整方向上,巩固传统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成为新的支柱,构筑支柱产业群,培育特色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振兴传统产业;农业发展上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效益农业的重要途径,扶持发展大型龙头企业和专业户,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有所提高。经过不断调整和发展,经济格局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一是初步形成了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医药、电子两大优势和能源、冶金、建材、轻纺、装备制造五大特色的产业格局。二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初见端倪。三是企业组织结构有所优化,集团化竞争格局开始显现。四是生产力布局合理展开,区域特色经济逐步形成。
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形势下,必须从吉林经济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思路,力争在“十一五”期间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为吉林经济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结构基础。到2010年,我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目标是13:50:37,与2005年相比,第一产业下调3.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调5.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下调1.8个百分点。
下一步产业发展的重点是:
第一,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工业,加快工业化进程,突出工业的主导地位。继续巩固壮大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个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医药、电子信息两个优势产业,加快培育能源、冶金、建材、轻纺、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构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业格局。支柱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附加值。优势和特色产业关键是尽快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和集群。
第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在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切实加强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第三,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金融、保险、信息、技术和法律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提升传统服务业,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通过服务的发展促进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演进。
第四,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加快交通、水利、通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要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体育等社会事业和产业,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省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中国投资》:“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累计完成15500亿元,是“十五”期间投资完成额的近三倍。请问田省长,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一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田学仁:“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达到155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刚刚过去的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了2804亿元,同比增长55%,实现了良好开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体制与政策层面上,为这一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积极创建良好外部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构造新型体制环境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管理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环境。
改革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领域投资建设。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和审批程序,探索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的项目实施载体。对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非经营性项目,探索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并逐步推行代建制、招标制、财政报账制、担保制。加强项目监督和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包括经济评价、技术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政府投资决策评估评价制度,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加快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重点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外商投资项目,加强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核准。
改进投资宏观管理模式,在投资规模、增长速度、结构布局、资源要素市场调节的基础上,突出投资的外部性控制。加强规划引导,重视使用税收、价格、信贷、产业政策、信息发布制度、资本市场等间接管理手段。加强物价水平、金融安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城乡发展规划、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要素供给等综合性指标和外部性指标管理。
(二)全力扩大开放,构造新型开放环境
加快建立开放型市场经济体系,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创新投资方式,努力提高利用域外资金能力和水平,推进全方位、立体化、多元化、规范化、国际化引进外资,全力构造新型开放环境。
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为载体,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级各类战略投资者。鼓励外资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或处置不良资产。加快引导外资进入传统服务业领域,创造条件,探索开放金融、保险、证券、会计、律师等领域。建立和完善投资信息服务平台,注重利用各级各类开发区引进外资功能和采用经济手段扩大引资规模。
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加快清理各种歧视性、限制性规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和规范审批登记手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经济、公共事业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加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营造宽松环境,促进全民创业。积极走出去,努力扩大民营企业境外投资。
(三)积极强化政策效应,构造新型政策环境
充分利用国家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机遇,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构造新型政策环境。
制定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努力引导投资方向。对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重大装备本地化、高技术产业化等科研、攻关设计给予必要扶持,鼓励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国产装备进行技术改造。落实企业增值税改革、小额贷款试点政策。
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民创业、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城镇化、推进城市化等方面,研究出台鼓励和扶持政策。
(四)完善投资市场体系,构造新型市场环境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资金、信息、要素等市场的改革进程,逐步形成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新型市场环境。
发展和规范资本市场,拓展多种融资方式。完善银行信贷投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促进银行贷款规模的扩大和信贷结构的优化。
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
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和上市融资,引导和支持承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成长性好的骨干企业上市。积极探索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和规范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办法和途径,加快资产重组和低成本扩张步伐。
在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看好的行业,积极探索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建设。鼓励各类中介机构按合伙制和股份制原则进行改造,组建多功能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逐步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法人实体。建立以执业信誉和技术服务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自律机制,实现社会化经营、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严格投资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各类中介机构的资质评定和考核,建立资质档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投资中介服务机构行为。
(五)加强投资法制建设,构造新型法制环境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投资领域立法进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法制环境。
全面清理投资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世贸组织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规章制度进行有效调整,及时修订或坚决予以废止。
对缺少相应具体管理办法的领域,加快配套法规建设,制定出台实施细则。重点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落实和完善政府投资审批制、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以及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核准制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政府投资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咨询评估单位资质认定等。
《中国投资》:吉林省位于东北亚地区的中心位置,在东北亚地区有着较好的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将对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田学仁: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对东北振兴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我们会利用我们的区位优势,主动促成、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对吉林省来说,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的加强,将会对我省的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推进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是推动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力。经济体制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我省乃至东北地区发展的一大障碍。随着东北亚地区区域内资源与商品流动的加速,必然要对经济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吉林省只有创造出有利于吸引资本、技术和人才的经济环境,才能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中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从地区发展中获得最大收益,进而推动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第二,推进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是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改造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加大了对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技术水平落后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在东北亚地区,有的国家产业技术层次较高,在机械、汽车、化工等领域的技术较为成熟,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地缘优势、比较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努力吸引直接投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的步伐。把技术引进和资本引进结合起来,在提高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同时优化组织管理,完成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
第三,推进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是吉林省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潜在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吉林省有许多加快经济发展的潜在优势,如,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较为雄厚,教育和科技水平较为发达。积极参与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可以有效地把这些潜在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的现实优势,从而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第四,推进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是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国有企业改制面临着巨大的改革成本就是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破解这个难题的一个手段就是加强劳务输出,加强区域劳务合作。随着合作的深化,整个地区会逐步放宽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吉林省可以利用延边朝鲜族语言优势、部分再就业人员的技术优势以及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优势,加强劳务输出的力度和层次,合理组织劳务人员在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合理有序流动,打造吉林省劳务输出的品牌。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不仅对吉林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扩大就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会增长劳务人员素质,为输出地带来额外的收入和新的更加开放的思想和理念,从思想上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打下最根本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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